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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

更新時間:2016-06-20 17:33來源:網絡作者:@aiman人氣:380143

香港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選舉將於明年3月26日舉行,特區選舉管理委員會13日公布了行政長官選舉活動建議指引,就選舉的開支限額、選舉廣告、競選廣播、傳媒報道等事宜展開為期2周的公眾咨詢,並於年底公布正式選舉活動建議指引。

選舉管理委員會以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為基礎,對指引進行適當修訂,從而使各項選舉的活動指引保持一致。

選舉開支方面,根據《選舉開支最高限額(行政長官選舉)規例》,選舉開支限額由1300萬港元修訂至1570萬港元。選舉廣告方面,新的建議指引提醒候選人和網民,選舉廣告的法定定義廣泛,涵蓋意圖為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而以任何形式公開發布信息,包括通過互聯網例如網站、社交網絡等發布信息。其他修訂項目包括提醒候選人尊重選民私隱,拉票時采取適當措施以免泄漏聯絡數據如個人電子郵箱地址,以及提醒傳媒公平、平等地對待所有候選人。

香港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2017年3月26日舉行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首長。行政長官由1200人組成的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3日,選管會主席馮驊在記者會上說,選管會已為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制定新的建議指引。即日起諮詢市民意見,為期14天。

就網上發布選舉廣告,新的建議指引提醒候選人及網民選舉廣告的法定定義十分廣泛,可涵蓋任何意圖為促使或阻礙一名或多名候選人在選舉中當選而以任何形式公開發布的物料和信息。

建議指引因此指出,所有為促使某候選人當選或阻礙其他候選人當選而透過互聯網(例如網站、社交網絡等)公開發布的信息,都符合選舉廣告的法定定義,所涉及的任何開支均須計入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內。

但馮驊解釋,若市民純粹為了發表個人意見而在互聯網分享或轉發候選人的競選宣傳,而沒有促使或阻礙任何候選人當選的意圖,則有關分享或轉發通常不會被理解為發布選舉廣告。

建議指引在其他章節的修訂,還包括提醒候選人須采取措施保障選民的私隱、傳媒應公平和平等對待所有候選人等。

相關公眾咨詢由6月13日開始,截至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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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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