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右侧

您現在的位置:華發首頁>@香港 >

利益誹謗保護傘讓梁繼昌拒絕退UGL委員會

更新時間:2017-05-23 09:25來源:網絡作者:@tubie777人氣:629511

利益誹謗保護傘讓梁繼昌拒絕退UGL委員會

正與特首梁振英進行訴訟的立法會議員梁繼昌,連日被外界質疑因涉利益衝突,不應參與調查UGL專責委員會;惟多名反對派仍然護短,昨日更舉行記者會支持梁繼昌留任。多名建制派議員炮轟「泛民」行為明顯是向專委會施壓,擔心梁留在專委會影響公信力,而身為專委會委員的工聯會黃國健,直斥梁繼昌做法「賴皮」,指如對方再不離開委員會,不排除向他提不信任動議。梁振英亦即時撰寫網誌駁斥梁繼昌政治炒作,又強調每位港人都有保障自己聲譽權利,政府官員也不例外。

反對派對26名立法會議員昨日舉行記者會並發表聯合聲明,聲稱梁振英對梁繼昌的言論影響到專責委員會的運作。梁繼昌推說自己因「有官司在身」,不會再就有關UGL事件的任何問題作出評論,同時死撐不會離開有關專責委員會,聲稱會繼續調查梁振英的工作。

黃國健斥「泛民」演政治鬧劇

曾建議解散專委會的黃國健表示,「泛民」今次明顯是集體護短,是他們慣常手段,直指如果反對派繼續堅持讓梁繼昌留在專委會,只會繼續爭拗,拖延調查進度,質疑「泛民」是真心希望調查事件,還是只想上演政治鬧劇。黃又說,梁繼昌在事件中明顯有利益衝突,現在不願離開專委會是「賴皮」。他希望對方能自行離開專委會,否則建制派有機會在未來的會議,向梁繼昌提出不信任動議。

另一委員容海恩指,梁繼昌應考慮自己是否適合繼續留在委員會,擔心他或影響到專委會的公信力。她又認為,個別委員私下進行調查工作不太合適,調查應使用委員會內找到的證據,希望專委會盡快重新開始調查工作。

據了解,多名建制派均對專委會主席謝偉俊不滿,認為謝作為主席,不應只透過和委員私下溝通就作出毋須申報利益的判斷,更質疑梁繼昌官司牽涉到賠償及律師費,有明顯的間接金錢利益,以往類似例子,涉事委員都會做好申報,退出委員會避嫌。

有議員認為,反對派不應以20多人開記者會向專責委員會施壓,專委會自會在梁繼昌申報後決定有否利益衝突。

梁振英其後再發表網誌逐點駁斥梁繼昌言論,直言對方根本未有解答他早前提出的事實性問題,包括不涉及誹謗案等。他指,大家應該講事實,包括已經公開而沒有被質疑的事實,強調自己多次就事件全面回應社會及立法會的提問,但梁繼昌和部分立法會議員仍不斷翻炒事件。

每人都有權保障自己聲譽

梁振英謂,自己早於2014年已就有關稅務問題解釋清楚,但梁繼昌身為專業稅務顧問卻不斷炒作,從來沒有指出梁振英應該交什麼稅,反問事件除了是政治炒作,還有沒有其他解釋。

對於有指「清白就不怕被調查」的說法,梁振英反問,如果有20位建制派發起成立委員會調查梁繼昌,或利用向稅務局舉報打擊他的聲譽,梁繼昌會否接受。他強調,面對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和濫用的調查,每位港人都有保障自己聲譽的權利,就算政府官員並不例外。

利益誹謗保護傘讓梁繼昌拒絕退UGL委員會

梁繼昌拒絕退出立法會調查UGL事件的專責委員會,主要有兩個考量:一是出於私怨,要借委員會來「整」梁振英,UGL事件本身就是他挑動出來,目的就是打擊梁振英,現在他賴死在委員會,就是要將委員會引導、變成打擊政敵的平台。二是他目前正面對誹謗訴訟,照證據來看入罪機會不低,他要留在委員會,就是要利用委員會來對梁振英「羅織罪名」,藉此反證自己並沒有誹謗,繼而逃避刑責。這樣的人留在委員會,將來出來的調查結果,還會有公信力嗎?

特首梁振英發表網誌,就UGL事件向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發公開信。梁振英指,梁繼昌過去兩日無回應問題,亦無回應傳媒查詢,是可忍孰不可忍。梁振英認為,這是香港政治極度劣質化的實例,利用稅務局或其他執法機關,作為打擊政府官員的手段,「必須用民事及刑事手段遏止」。立法會調查UGL事件風波,本來就是一場無風起浪的政治炒作。

反對派死咬不放借題發揮為「倒梁」

事件在2014年由澳洲傳媒報道出來,如果真的像反對派所指,案情如此嚴重,為什麼3年來沒有「真正的持份者」作出舉報?甚至連UGL的董事會、股東都沒有表示事件有問題,連英國的執法機構也明確表示不會跟進,唯有一班反對派政客及《蘋果日報》之流死咬不放,到處報案投訴。如果事件真的涉及犯法行為,為什麼3年來都沒有任何跟進?這說明UGL事件根本不構成任何犯罪行為,反對派政客對梁振英滿眼是刺,自然要繪聲繪影的借題發揮。

這次周浩鼎的修訂案事件,主要是由於「有心算無意」,在香港的政治體制下,特首並非出自政黨,他要應對立法會的一些質詢甚或攻擊,通過友好政黨及議員表達意見是十分正常的事,特朗普一樣會找共和黨在國會幫手,奧巴馬也會找民主黨「出頭」,這是政治常見之事。反對派政客不是第一日從政,怎麼現在好像發現新大陸似的?好了,現在周浩鼎退出調查委員會,這也是顧全大局的做法,始終政治有時候不能全講道理。然而,既然周浩鼎已經因為避嫌而退出委員會,另一個更涉及利益衝突、更帶有嚴重偏見的梁繼昌,為什麼仍要賴死不走?

梁繼昌有明顯利益衝突

相比起周浩鼎,梁繼昌更沒有理由留在委員會,原因很簡單,反對派指責周浩鼎協助梁振英提出修訂,對調查工作有影響。做人要一視同仁,梁繼昌很早時候已經借UGL事件發難,並且到執法機構舉報,其間更加發表大量沒有證據的指控。現在立法會要調查UGL事件,目的是找出真相,而不是作為某些政治勢力打擊政敵的工具。理論上,所有委員都不應對事件有既定立場,這樣梁繼昌有何理由繼續留在委員會?如果以法庭作例子,他留在委員會,豈不是又是報案人又是陪審員甚至又是法官?試問有何公正公平?委員會還有何公信力可言?反對派把尺究竟在哪裡?

當然,反對派在事件中有既定立場眾所周知,但梁繼昌不但在事件中有偏頗立場,而且他正涉及有關的舉報及誹謗官司,存在明顯的角色及利益衝突,他在委員會的發言,難以令人相信他能客觀、公平公正地調查事件。這樣,為了調查工作的進行,為了委員會的公信力,他就應該離開。而且,反對派不是沒有人,換了梁繼昌還有其他人,火力不會減少,但他又是一直死賴不退,指自己就算涉及誹謗訴訟,但「個結論係呢個並不構成利益衝突,我亦毋須作申報」,故拒絕退出委員會云云。如果照這個結論,周浩鼎又何用退出委員會?反對派完全是雙重標準,話說到這裡,還講什麼道理呢?

根據中新網、大公網等綜合采編

【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网络)

  • 凡本網註明"来源:華發網繁體版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於華發網繁體版,轉載請必須註明來自華發網繁體版,https://china168.org。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本網轉載並註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註明的作品來源,並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 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系,否則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圖說新聞

更多>>
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何為證據?揭露香港亂像的幕後黑手


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