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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利益案再審仍無結果

更新時間:2017-11-04 10:52來源:網絡作者:@tubie777人氣:5801333

前特首曾蔭權利益案再審仍無結果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案,四男四女陪審員留宿高院一晚後,昨晨向法官表示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雖聽從法官建議再議了六小時,但最後在下午五時再度向法庭表明大家各持己見,就算繼續進一步討論都不會有結果。主審法官陳慶偉在控辯雙方同意下,終決定解散陪審團,下令案件延至下周一,以候控方的訟費及案件如何處理的申請。曾蔭權步離法院在升降機內,一度激動至落淚,並強調「我真係心力交瘁,我好攰」。

曾蔭權偕同與妻子曾鮑笑薇、兩名兒子及兩對胞弟夫婦,於晚上七時一同到灣仔諾富特世紀酒店內的「老上海飯店」吃上海菜。弟弟曾蔭培及曾蔭荃夫婦最先進入飯店,兒子曾慶衍及曾慶淳以及曾蔭權夫婦其後抵達。由現場拍攝的相片可見,曾蔭權與家人都臉露愁容。

全家晚膳 滿面愁容

現年七十三歲的曾蔭權昨晚拖着妻子,在家人陪同下在庭外向記者 表示,「我好多謝呢幾年來香港市民對我嘅關懷,但現時訴訟仲未完結,我都明白我係唔可以多講說話。我只係想講,我哋家人經過差唔多五年多嘅磨折,真係心力交瘁,我好攰。多謝晒你哋。」他被大批記者 圍着,需要近十分鐘才能登上座駕離去。

主審法官陳慶偉昨晨就陪審員前晚提出的兩項問題,包括「如果不是處理雄濤發牌,接受裝修是否貪污」,以及「入罪是否與發牌有關」,在聽取過控辯雙方的陳詞後,回答陪審團,問題一的簡單答案是:「是」,問題二的答案為「不是」,陪審團之後退庭。曾蔭權在犯人欄內聞言後發呆,狀似大受打擊,坐在犯人欄內久久不願離開,對妻子表示「無公義」。

控方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的理據是,曾蔭權面對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根據香港法例控方毋須證明被告接受利益後需作出特定的行為,若陪審員接納曾蔭權以行政長官的職位而接受利益,已足夠支持控罪的元素。

曾雙眼通紅低語:無公義

當時坐於犯人欄內的曾蔭權,聽到法官答案,即時面色一沉,繼而滿面通紅地呆坐。在法庭繼續退庭後,曾蔭權未和過去一樣,即時步出犯人欄,一直在內呆坐。其間一度拿下眼鏡,似在伸手抹淚。到庭旁聽的曾蔭權胞妹曾璟璇就扶起曾蔭權離開。曾蔭權步往法庭會議室時,雙眼通紅,並喃喃低語稱:「無公義。」

昨天上午10時30分左右,陪審團一度向法庭表示無法得出大比數裁決,要求法庭解散陪審團。不過法官陳慶偉表示,同類情況在許仕仁案的陪審團亦遇到,但他們最後亦得出有效裁決,直言本案陪審團在周四(11月2日)下午1時才開始退庭,在昨早僅退庭30分鐘後,就覺得沒法得出有效裁決,是太早放棄,希望陪審團再繼續商討裁決。

不過,到了下午4時30分,陪審團再度表示各成員堅持原有意見,不能得出有效的大比數裁決。法官陳慶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表示相信陪審團已盡力商議裁決,可惜未能有結果,加上控辯雙方都不反對,決定解散陪審團。他同時感謝陪審團在本案的付出,形容本案的陪審團職責艱辛,肩負沉重責任。

感謝香港市民關懷

被告曾蔭權與妻子曾鮑笑薇手牽手離開法庭時,表現較早上應訊時寬鬆。但他乘升降機下樓時突然激動至哭泣,登車離開前,他向包圍採訪的傳媒表示,感謝香港市民近幾年對他的關懷,過去五年來他和家人受本案折磨,感到心力交瘁,「非常累」。當在場記者想進一步追訪時,他表示案件未完,不作多言,就與妻子登車離去。

本案案情指出,被告曾蔭權(72歲)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就任特首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審批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數碼廣播牌照時,在無合理辯解及無合法權限下,免費接受價值300萬元的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豪宅裝修服務。

另一方面,律政司發言人回應本案,表示現階段未有決定會否再提出重審。「由於案件司法程序未完結,律政司現時不作進一步評論。」

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

辯方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則認為,兩問題的答案應與控方相反,問題一是「否」,問題二是「是」。辯方指,深圳大宅的裝修根本和發牌完全扯不上關係,稱控方根本毫無證據證明曾蔭權收受利益,而且控方不能着陪審員完全不理會雄濤發牌事宜,因整件案根本就是圍繞雄濤。最終陳官接納控方的答案。

陪審團昨晨十一時零五分,透過書記傳達字條表示不能達成大比數裁決時,Perry指出許仕仁案中亦有相似情況,建議法官可以按慣例再指引他們繼續討論,到確實不能達成有效裁決才再告知法庭。他強調,法官有酌情權是否指引陪審團再嘗試討論。 陳官向陪審團表明,理解他們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但他們在周四下午一時才退庭,昨早又只討論了約一個半小時,現時說沒有裁決實言之過早,提醒他們信守誓詞,以智慧及生活經驗作出真實裁決,要在表達意見後,亦聽取及考慮其他人的意見,過程難免涉及爭論,但或會有人因此而被說服,故法庭鼓勵他們再花時間進一步討論,若有需要可隨時向法庭尋求協助。

下周一開庭交代訟費

陪審團至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再向法庭表明討論仍未有大比數裁決,各人堅持己見,Perry認為已有足夠討論時間,應接納他們未能達致大比數裁決,同意解散陪審團。他指,陪審團解散後,可於下周一開庭,屆時將交代後續事項及原審訟費的申請。法官最終宣布解散陪審團,並感謝陪審團過去數周付出的努力,強調審理此案實是不容易的任務。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就是否要求法庭就控罪進行重審,律政司現階段未有決定。由於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律政司現時不作進一步評論。」廉署則回應指,「由於案件仍在法庭審理中,廉署不宜作任何評論。」

曾蔭權面對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於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無合理辯解及權限下,接受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八四——二○一五。

根據中新網、大公網等綜合采編

【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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