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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高鐵「一地兩檢」的荒繆論

更新時間:2017-11-30 14:24來源:網絡作者:@tubie777人氣:5431727

反對派高鐵「一地兩檢」的荒繆論

反對派為了阻延立法會下周處理修改議事規則事宜,昨日在立法會大會上不斷「拉布」,民主黨鄺俊宇就上調刑事法援費用的政府議案提出中止待續,最終大會討論近六小時,仍未就中止待續議案進行表決,留待今日大會繼續討論。

政府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動議上調刑事法援費用的議案,目的是按通脹將法援署委聘私人執業律師處理刑事案件的費用,以及律政司委聘律師處理刑事案件檢控的費用,上調百分之四。該政府議案已經審議了兩個星期,上周四因為流會而暫停,大會昨日下午恢復審議。

不過多名反對派議員相繼發言,並多次要求點算法定人數,令會議多次暫停。在大部分反對派議員就議案發言後,民主黨鄺俊宇提出中止待續,展開另一場「拉布」辯論。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主動要求發言,強調議案得到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的同意,在大會上已經審議多時,自己亦就此三次出席立法會,希望議員盡早通過議案。

議員在辯論中止待續議案時最多可發言15分鐘,隨後多名反對派議員包括毛孟靜、塗謹申、陳志全等亦輪流發言,並不時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多次提醒議員不要重複發言,應集中討論是否同意中止待續及提出有關理據。由於反對派不斷「拉布」,立法會晚上近八時暫停會議時,仍未就中止待續議案進行表決。

反對派議員繼續對高鐵「一地兩檢」,妖言惑眾。針對相關安排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再進行本地立法,公民黨陳淑莊聲稱,相關安排讓立法會不能僭越及違反人大決定,限制了立法會權力。毛孟靜續提所謂「一地兩檢」「割地」論。

關於立法安排,反對派似乎刻意忘記特區政府立法權,是源於全國人大授權,立法會的本地立法權並非無限大,亦不容許超越全國人大。這是地方與國家之間的權力劃分,十分清晰,絕不含糊。

當然,「一國兩制」之下,「一地兩檢」涉及同一地點、不同區域司法管轄權問題,由於香港與內地司法制度不同,必須從法律條文上解決。若參考西部通道立法程序,同樣是在2006年10月31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先,香港於2007年4月25日進行本地立法在後,這本身便有授權與被授權的主次關係。高鐵「一地兩檢」,參考西部通道的程序,根本不存在限制立法會權力問題,本地立法的前提是不能與人大決定有牴觸。

正如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所言,立法會有最終決定權是否通過立法。又何來削弱立法會權力?

更為荒謬者,毛孟靜竟又不斷重複「割地」論。請問,香港是否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何來「割地」之有?若用毛孟靜的謬論,在西部通道香港佔用深圳41.5公頃土地又是什麼?是深圳「割地」給香港嗎?

當然,香港某些反對派心底裏真的想實現他們「割地」的妄想,主張「港獨」及分離意識的人,目的要讓香港與祖國分離,他們才是徹頭徹尾的「割地」製造者。 

陳帆昨午出席立法會大會回答議員就「一地兩檢」安排的質詢,表示高效省時的通關程序對全面體現高鐵快捷、方便的優點至為重要,「一地兩檢」的優點並非其他通關安排所能比擬的。他強調,特區政府稍後會就「一地兩檢」安排,和內地共同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然後會依據合作安排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展開本地立法工作,相信「三步走」的程序,能夠為「一地兩檢」安排提供穩固的法律基礎。

不應牴觸合作安排

多名反對派就聲稱,政府未有全盤解釋「一地兩檢」的法律理據,又謂立法會只能在人大的決定框架內進行本地立法,質疑人大常委會是變相釋法。陳帆反駁指,本地立法內容不應牴觸合作安排,但法案須經立法會審議,議員仍有最終權力決定是否通過相關草案,「立法會權力依然存在,香港法治依然存在」,強調無論國家還是香港,做事都須以法治為依歸。

他又指出,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稍後會審議合作安排,且挑戰「一地兩檢」的司法覆核案件仍在進行,在尊重法治情況下,政府現階段不宜詳細討論相關的法律問題,但承諾本地立法時必會做好解說工作。

根據新華網、大公網等綜合采編

【文章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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